为加强在校学生住宿管理,创建一个优美、文明、健康、和谐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,促进我校校风和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IM体育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IM体育学生行为准则》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住宿安排
(一)学生应当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,向IM体育缴纳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住宿费。
(二)学生凭缴费凭据在指定的宿舍和床位入住。
(三)学生休学、退学、参军、出国、毕业离校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离校退宿手续。
第二条 住宿秩序
(一)在校学生应当在IM体育住宿,学生应当在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,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,不得擅自到校外住宿。
(二)学生应当凭能够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出入宿舍楼,并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。学生不得在宿舍私自留宿外来人员。
(三)学生应当遵守作息制度,按时作息,不得无故夜不归宿。休息时间应当保持宿舍区安静,不得在宿舍区内高声喧哗、打闹、播放音响、打牌、下棋以及其它影响别人休息的活动。
(四)学生应当爱护公物,不得随意调换、拆装家具、门窗、玻璃、线路、电器等宿舍设施。丢失和损坏,应当照价赔偿。
(五)不得从事违反宪法、反对四项基本原则、非法政治性活动。
(六)不得进行宗教活动。
(七)学生不得有酗酒、打架斗殴、吸毒、传播、复制、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;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、封建迷信活动;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。
(八)宿舍内不得带入和饲养宠物。
第三条 住宿环境与卫生
(一)学生应当坚持宿舍值日制度,保持室内整洁;
(二)宿舍内布置应当文明大方。
第四条 住宿安全
(一)学生应当注意宿舍安全,认真做好防水、防火、防盗工作,切实保证个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。
(二)宿舍内不得使用与保存电炉、电热杯、电热毯、电饭锅、电磁炉等电热器具和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物品。不得私接电线或电话线,要做到人离电断。
(三)不得在宿舍使用蜡烛等明火;不得在宿舍内烧水、做饭。
(四)学生外出实习或假期离校期间,个人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。
(五)发生被盗案件,学生应当注意保护现场,及时报保卫处。
(六)不得携带存放管制类刀具、棍棒和其它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的物品。
第五条 住宿纪律要求
(一)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门锁,不得将钥匙借给非本宿舍人员使用;
(二)正常上课时间,无特殊情况,不得在宿舍睡觉;
(三)正常上课或晚休时间不得打牌、赌博,看电视、玩游戏等;
(四)不得在宿舍内抽烟、喝酒;
(五)不得留宿异性或到异性宿舍住宿;
(六)不得违反第二条中住宿秩序相关规定。
第六条 其他
(一)学生应当遵守本规定,如有违反,依照《IM体育app在线网址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》(试行)处理。
(二)宿舍管理人员应当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作好本职工作。
(三)入住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,关心学生学习生活,及时化解各种矛盾。
(四)入住的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应当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,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和辅导员作好教育管理工作。
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